北京市日前确定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政策,公共交通再度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在谈论公交利弊的同时,很少有人注意到,今年是公交进入中国整整100年。那么在100年前,又是谁把公共交通这个概念引入中国的呢?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中国后,比利时趁火打劫,在天津强行攫取租界,并在1904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天津电车电灯公司合同》,垄断了天津的电车电灯业务50年。之后,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工作,比利时电车电灯公司(以下简称比电公司)开始在马路上铺设轨道。1906年2月16日,单轨白牌电车正式通车,宣告了中国第一条公交线路在天津的诞生。此后,比电公司又陆续开辟了6条车身颜色各异的电车路线,全长近22公里。
然而令比电公司意想不到的是,这些五彩斑斓的电车投入运行后虽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但生意却异常惨淡。比利时人好不容易才找出原因,原来,当时的人对电不甚了解,担心乘坐电车会触电而亡,没人敢去尝试这个新鲜事物。无奈之下,比电公司采取了免费试乘、大幅降低票价等手段吸引乘客,还在头等车厢特设绒垫座位,并配备了地毯、痰盂、电扇等设施,这才逐渐吸引到了一些大胆的市民前来试乘。他们在试乘后,发现电车不但安全、便利,而且比乘马车和轿子出行更加舒适。经过他们的宣传,电车的生意日渐火爆。随着客流量增多,比电公司取消了车厢等级,票价也成倍上涨。到1912年,该公司就收回了全部投资。从1916年到1928年,比电公司从公交线路上赚取了2500万银元的利润。这段时期,比电公司每周都要把高额利润汇往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据说,靠着这笔钱,该公司当时承担了比利时全国的教育基金。
由于电车的出现,天津的交通事故逐渐增多。为此,比电公司雇用了一批地痞流氓,专门了结电车轧死、撞伤路人的案件,强迫受害者家属接受少得可怜的抚恤金。比电公司还雇用了一些外籍游民充当电车稽查员查票。这些稽查员一贯盛气凌人,乘客稍有不从,他们就拳脚相加。1919年11月28日,稽查员布斯拉在车上欺辱中国乘客,与中国警察蓝佩铭发生争执,结果布斯拉竟拔出手枪杀害了蓝佩铭。此事立刻在天津引起轰动,数千名市民走上街头,抗议比电公司的野蛮行径,要求严惩凶手,但租界当局却以领事裁判权为由,拒绝交出布斯拉,并把他保护在法国领事馆内。于是,天津市民掀起了拒乘电车运动,比电公司陷入停运状态。当时还盛传有武林侠客要到法国领事馆将布斯拉强行劫出,交给蓝佩铭家属处置,法领事馆急忙将布斯拉转移到法国兵营。但北洋政府并不想激怒洋人,最终事件以比电公司进行赔偿、布斯拉逃出中国而结束。
此次事件以后,天津市民要求收回电车业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天津电车电灯公司合同》中有许多不平等条款,导致天津地方政府收回电车业的努力屡次受挫。1941年,日本人用武力强行攫取了比电公司的产业。日本投降后,国民党天津市政府又从日军手中接收了电车业,至此,被外国人控制40余年的天津公交业终于回到中国人民手中。
文章来源: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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