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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述评

[转载]改革开放以来海外视域下的中国政治参与研究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作者:张利军2012/10/22

2012-9-13 14:13:52  来源:《国外理论动态》 2012年第6期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的成就令海外中国研究者瞩目,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利益多元化推动着中国的政治发展。其中,利益多元化带来的政治参与动机和欲望是否被有效地吸收,海外学者如何看待该问题,如何认识我国政治参与的现状?是进步,还是踏步不前,亦或倒退?本文主要以美、日及欧洲有关国家的学者(包括少数华人学者)和机构的研究为基础,对海外视域下的中国政治参与研究进行梳理。

  一、解释理论

  首先,海外学者对中国政治参与的观察,在某种程度上或多或少地受到中国政治研究视角的影响。因为,政治参与属于政治行为和政治发展的范畴,而这两者的研究都建立在对中国政治整体审视和思考的基础之上。

  关于中国政治研究的解释视角,40年前奥森伯格(Michel Oksenberg)把美国的中国政治研究整理为6种研究视角或方法,即:(1)革命社会视角。认为现代中国是仍然处在革命社会之中的一个例子。暴力、对旧制度的破坏性变更、新兴精英的崛起等处于革命时期的社会特征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中国也能看到。中国就是1789年以后的法国、1959年以后的古巴。显然,这一视角应用于研究毛泽东时代是有效的。(2)历史学视角。出发点是中国就是中国,不是中国以外的任何存在。它把现代中国与传统中国的继承与断裂作为分析的坐标轴,认为在传统中国的官僚机构、皇帝的权力、乡绅等传统知识分子的支配作用与现代中国的官僚制度和干部的作用之间能够找出很多共同点。(3)现代化论视角。出发点是现代中国的基本特征是正在进行现代化、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就是印度、尼日利亚)。政治化的军队、城市化、为了国家或国民整合而神化领导人等,这些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发生的现象在中国也经常可见。(4)官僚机构模式。出发点是中国统治机构的核心是一个巨大的官僚制度,认为中国的权力斗争和政府所面临的很多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与其他任何国家都存在的官僚制度是共通的。在很多情况下,这一方法运用官僚机构模式对信息的传播、围绕预算和人事的权力斗争、机构内部的上下关系、资源的分配和再分配等问题进行组织分析。(5)整体主义视角。认为中国最明显的特征是政治体系渗透到几乎整个社会,与斯大林的苏联以及其他威权国家在很多方面具有共同之处,政党的权力垄断、思想统制、警察组织、最高层的权力斗争等是较受关注的领域。(6)比较共产主义视角。认为中国政治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中国就是苏联,以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具有一系列共同的问题和同样的发展模式这一假说作为研究的出发点。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海外学者的中国政治研究视角也越来越丰富,至少可以指出下面两种新视角。(1)政治社会学及政治经济学视角。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国家与经济的关系、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协商主义、草根民主主义等是其研究重点。(2)比较体制论、走向民主制度的体制过渡论视角。从上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拉丁美洲和东亚的许多国家从各种威权主义体制过渡到民主体制,苏东紧随其后。在威权主义的比较研究、民主化及巩固民主主义的研究中,将中国作为普通的国家,分析中国的政治体制,思考中国的政治发展。斯坦福大学的魏昂德(Andrew Walder)在观察了1979年以来的现代中国研究后得出结论:“学者们不是从中国的固有性、特殊性出发,而是用亚洲各国、前苏联、东欧等‘过渡型社会’所共通的范畴和框架来分析中国。”他强调指出:“中国政治研究为政治学和社会学的一般理论做贡献的时代已经到来。”[1]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本身成为了一个“普通国家”[2]。上述8种研究视角,不仅是在美国,在日本、欧洲、澳大利亚以及其他国家的中国政治研究中也同样存在,不管是否意识到,都被使用过。

  其次,关于政治参与,塞缪尔·亨廷顿、琼·纳尔逊、诺曼·H.尼和西德尼·伏巴等人的观点对其他学者影响较大。亨廷顿认为,“政治参与是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进而进行了解释:“(1)政治参与包括活动而不包括态度;(2)政治参与是指平民的政治活动,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指充当平民角色的那些人的活动;(3)政治参与只是指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4)政治参与包括试图影响政府的所有活动,而不管这些活动是否产生实际效果。”[3]海外有关学者对中国政治参与内涵的分歧,主要体现在主体、客体、途径和行为的主动性与否等4个方面。

  1.主体。关于政治参与的主体,存在“狭义论”和“广义论”之分。“狭义论”认为主体是指“普通公民”,强调主体的“普通性、平民性”,既可以是公民个体,也可以是由个体组成的团体,但不包括政府官员、职业政治家和政党人士等。麻省理工学院学者蔡晓莉坚持该观点,在分析中国政治参与的现状时,强调政治参与主体的普通公民性,将工会、妇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的具有政府背景的活动排除在外。这也是海外学者在研究中国政治参与时强调的一点。“广义论”认为的主体是“全体公民”,认为任何人都是参与的主体。

  2.客体。关于政治参与的客体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认识:(1)政治参与仅是一种旨在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的活动,并不涉及其他方面。换而言之,涉及政府决策的执行和反馈等方面的参与被排除在外。(2)政治参与的客体涉及国家中所有与政府活动有关的政治生活。不考虑这些活动是否产生了实际效果。政治参与既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参与者力量可能强大,也可能弱小。不只囿于政府决策,而是包括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政治生活。较前者而言,海外学者多强调后者的重要性。

  3.途径。公民以个体或者团体的身份参与政治生活,其手段合法与否?其途径是一种行为,还是一种态度?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也就产生了截然不同的观点。(1)关于途径的合法性与否,一种认识主张“合法论”,或“制度内参与”,认为只有依照法定程序参与政治的行为,才属于政治参与。另一种是“非法论”,或“制度外参与”,认为“各种抗议活动,包括请愿、示威游行、抵制行动、抗税,甚至还有政治暴力,均可看作是政治参与的形式”。[4]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学者加茂具树、美国学者约翰·伯恩斯将体制内外的各种试图影响政府行为的方式都视为参与的范畴。(2)关于途径的性质仅仅是政治行为,还是包括政治态度,可区分为“行为论”和“态度论”。前者认为,有关的政治兴趣、政治知识、政治能力和政治效能感等观念态度,虽然对政治参与行为的发生有重大影响,但它必须借助于一定的行为才能表现出来,并不直接与政治生活发生联系,客观的政治[FS:Page]行为和主观的政治态度是两个分离的变量。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史天健在研究北京市的参与时,将参与的概念定义为“市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实际后果的行为”[5]。德国杜伊斯堡大学教授托马斯·海贝勒认为:“参与是某一群体的成员参加或介入共同事务,而不是观点。”[6]他强调参与是一种行为,而不是态度观念。“态度论”不仅认为政治参与是一种行为,而且将对政治的态度、情感、认知、价值观等可能间接对参与产生影响的主观成分也纳入政治参与的范畴。

  4.行为的“自愿论”与“动员论”。一些学者将政治参与的行为分为自愿性的和动员性的,可称为“自愿论”和“动员论”。“自愿论”将后者排除在政治参与之外,认为被动员起来的行为不属于参与行为。另有一些学者主张无论是自愿还是被动员,都应属于参与的范畴,属于“动员论”。《从群众到公民——中国的政治参与》一书认为:“动员和自主都属于政治参与,动员性参与和自主性参与之间存在一种动态关系,动员性参与可以逐渐转化为自主性参与。”[7]

  二、研究视角

  改革开放后,海外视域下的中国政治参与研究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改革开放后,伴随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多元化,中国的政治参与有了很大的发展。持此观点的学者不在少数。但是不可否认,仍有相当的学者以西方的政治参与标准衡量中国政治参与的发展,认为中国的政治参与几乎没有什么进步,现在中国的政治参与和20世纪80、90年代没有什么差异。

  1.中国的政治参与伴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多元化,有了很大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东剧变之后,中国的政治体制能够维持至今,扩大政治参与是重要原因之一。这是作为威权体制国家主动适应社会变化而进行的改革,然而这种改革以维护执政为目的,因而,必然具有局限性。

  苏东剧变后,海外一些中国问题专家预言,中国共产党也将在不久后崩溃。在此,不妨回顾一下有关中国政治体制发展前景的种种预测。1993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中国问题专家施乐伯(Robert Scalapino)提出了4种看似合理的可能性,并按照概率对它们进行了排序。(1)维持现状;(2)通过政治—军事冲突或者以“进化”的方式分裂成几个国家,政治将会跟上经济的自然进程;(3)相对快速地形成一个政治多元化和市场经济并存的新国家,但这不必然会采取西方的道路,而是会效仿日本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模式;(4)中国最有可能实现“威权主义—多元主义的前景”,但“这是一种灵活的、非永久的、实验性的秩序”。

  1996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鲍瑞嘉(Richard Baum)教授提出了中国政治的7种前景:(1)小心地摸着石头过河;(2)新保守主义;(3)新威权主义;(4)政治分裂(因为制度僵化、地方分裂或混乱);(5)军人干政;(6)民主化(要么产生于上层的革命,要么产生于底层的革命);(7)新毛主义的复兴。

  2004年,斯坦福大学魏昂德教授提出了中国政治变化的3种前景:(1)政权自身内部将会产生解决治理难题的创造性办法,从而带来组织和宪政的变革;(2)采取类似于过去数十年来经济领域中的渐进方式,先于其他方面进行政治组织改革的实验;(3)政治危机或者出现来自党外某个社会群体的政治挑战。魏昂德认为,最有可能的政治前景是香港模式的出现,这意味着按照保证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原则逐步扩大政治参与。这在逻辑上始于党内选举,或者始于香港模式的不同领域(如劳工、教育、公务员)之间的竞争。这可能逐渐演变成一种政治竞争相对激烈的多党制(如韩国),但是更有可能演变成一党主导的稳定体制(如日本和新加坡)。

  2005年,哈佛大学托尼·塞奇教授提出了中国政治变化的6种前景:(1)国家四分五裂;(2)中央政权崩溃,军队接管政权;(3)政治制度崩溃;(4)在政治制度崩溃后出现法西斯统治(军队支持的新威权主义);(5)在民主突破后出现“软威权主义”;(6)继续摸着石头过河(本质上是技术官僚政治,领导层尽力维持一种与经济逐渐自由化相结合的威权主义政治结构)。塞奇排除了(1)、(2)、(3)和(5)选项,认为(4)选项具有某种合理性,但最终断定(6)选项是最有可能的进程。

  2006年,乔治·华盛顿大学布鲁斯·狄克逊教授提出了中国政治发展的4种前景:(1)政治体制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延续;(2)不稳固的或非自由主义的民主;(3)成功的民主化;(4)军人政权。狄克逊估计了每一种前景的可能性,发现(2)和(4)是最不可能的选项,尽管他认为(3)仍然有可能。但他得出结论,中国共产党并不存在由于内部衰败或外部压力而即将崩溃的危险。虽然中国共产党面临许多严峻的问题,但是它一再证明自己具有足够的适应性和弹性,从而能够生存下去。

  2006年,日本庆应义塾大学教授国分良成提出2020年至2025年中国政治的3种前景:(1)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社会稳定,渐进实现民主;(2)经济增长受挫,因而带来社会的不稳定,从而导致政治混乱;(3)维持现状。[8]

  2007年,布鲁金斯学会学者李成提出了2020年中国政治的3种前景:(1)民主中国的诞生;(2)长期的混乱无序状态;(3)弹性的威权主义中国。[9]

  上述学者对中国政治发展的预测具有以下共同点:(1)普遍对中国政治发展的前景持有强烈的不稳定认识;(2)中国政治体制不会在短期内出现变动,倾向于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在现有的基础上发展为新威权主义、弹性威权主义或者称之为软威权主义的可能性较大,上述7人中有4人持该观点。(3)认为中国政治变化的终极目标仍是民主化,7位学者中有6人预测中国会出现民主化,均没有对中国自身所设计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发表任何评论或表示某种程度的认同。

  无论上述学者本人对自己的预言进行多么充分的解释,但都不得不面对一个重要的现实,即中国共产党在苏东剧变后近1/4个世纪里仍然保持了强大的生命力,并实现了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因而,有很多学者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没有步苏东国家共产党的后尘出现崩溃进行了阐释。在众多的解释中,经济发展、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社会保障的建立是被通常提到的解释变量,但也有学者提出,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多元化应该会促进政治体制的变化,为什么这些变化没有导致中国政治体制的转变呢?有些学者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扩大了制度内和制度外的政治参与,溶解和吸收了社会的不满和一些新兴力量的参与欲望。加茂具树认为:“中国政治体制之所以在经济实现高速增长后,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是因为制度内的政治参与在扩大,诸如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在内的选举制度、司法制度(行政诉讼)、陈情制度(信访)、[FS:Page]允许网络空间一定程度的自由表达。除此之外,体制外的政治参与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认可,诸如群体性事件。”他同时指出:“中国共产党主动适应还是被动适应社会变化具有根本不同的结果,体制内政治参与的扩大即是主动适应社会多元化而进行的变革。”[10]

  与此同时,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另一项研究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政治参与的扩大是中国政治体制得以持续的重要原因。该课题以世界的威权体制国家作为对象进行统计研究,结论认为一个威权体制国家如果较早扩大体制内外的政治参与,则这个威权体制往往比僵化、封闭,坚持独裁统治的威权体制会持续更长的时间,但同时也启动了民主化的发动机,中国即是如此。[11]对于政治参与的现状,美国密歇根大学教授肯特·杰宁斯认为:“第一,中国农村居民独立的政治参与行为比一般人想象得更积极、更普遍。即使与中国城市居民或发达国家的居民相比,也不遑多让。例如,在已经民主化了的爱沙尼亚,曾试图联合他人解决本地问题的人(10%) 与中国农村的调查结果差不多,而曾向民意代表反映意见的人(12%) 则比中国农村低。与发达国家比,中国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在有些方面水平低一些,但在另外一些方面高一些。”[12]另有学者认为:“只要中国的政治参与以共产党的执政为目的,那么政治过程中的参与度将是有限的,因为政治参与的扩大必将触及执政的基础,从基层竞争性选举的发展道路即可见一斑。”[13]

  2.对中国政治参与持肯定态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特定群体、特定形式的政治参与的分析,如农民、私营企业家、妇女、知识分子、大学生等,而缺乏对政治参与的全谱系的分析。

  由于缺乏对中国整体情况的把握以及搜集一手材料、实地考察的难度,鲜有宏观层面上成果卓著的研究。不过,有些外国学者从某些微观领域入手,做过一些具体的地区性考察,为中国政治参与的研究提供了不同的视角和新颖的观点。托马斯·海贝勒及其助手舒耕德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中国基层民主问题的研究,对中国六个省份和经济特区的社区和村庄进行了考察,在大量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了制度变迁在草根层面上(农村和城市社区)对相关人员(农民、普通市民和地方干部)意识的影响。对于村委会直接选举和城市居委会直接选举,他认为:“这种自下而上的地方自治将突破其稳定的制度框架,并将大大加强长期以来清晰可见的中国内部的社会多元化趋势。在这一切的背后还有一种不确定的设想,即地方参与进程的扩展和深入能够为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开辟道路。”[14]

  约翰·伯恩斯曾经对1949—1985年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状况进行考察,重点研究了1979年前中国农民诸如个人接触(反映情况)、写控告信、上访、请愿、贴大字报、游行示威以及行贿等个体化的政治参与行为。[15]日本东京大学教授田原史起也关注到中国农村的政治参与情况,认为资产管理方式对于村落的政治参与形式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并对河南、北京等地一些乡村进行了具体的案例研究。[16]法国学者纪野(Gilles Guiheux)对改革开放之后私营企业家的政治参与情况进行了研究,认为这是一段合作而非对抗的历史,他们的参与可能会对地方政府的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长期来看他们最多可能有助于加强法治和促进市场自由化,不可能推动民主化。[17]英国学者郝秋笛(Jude Howell)关注的是改革时期、尤其是1988年广泛实行村民选举以来,妇女在村级治理结构中的政治参与水平的下降和持续走低的现象,认为社会习俗、经济结构、制度规范、制度程序以及政治文化等变量,对人们关于妇女和男子在政治生活中的适当位置有性别之分的看法,分别起着损害、复兴和再生产的作用。[18]

  3.中国的政治参与并没有受到社会多元化的影响而进步,呈现踏步不前的状态。   

  自由之家的一项比较研究认为,与周边的越南、韩国、印度和印尼等比较而言,自1976年至2006年的30年间,中国的自由度基本与越南类似。[19]在1980年至1989年间,中国的自由度指数为12分,而之后一直持续到1999年,中国的自由度分值上升为14分,从2000年之后又下降到13分。该项研究认为,分值越小,自由度越高,反之则越低。中国的自由度一直在12到14分之间,与越南相差无几,甚至在2006后,比越南的自由度还要低。同时,该研究表明,在这种程度的自由度的国家,政治参与是微乎其微,甚至可以忽略的。

  海外另有一些研究机构在对相关指标进行衡量和分析之后,得出1980年至2010年的30年间中国在政治参与方面并没有取得进展甚至发生倒退的结论。[20]

  美国宾汉姆顿大学辛格纳利(Cingranelli)教授和理查德(Richards)博士开发的CIRI人权数据库(The Cingranelli\|Richards Human Rights Dataset)提供的衡量中国政治参与情况显示,中国自1980年至1982年,政治参与指数呈现下降趋势,随后至2010年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几乎没有变化。CIRI人权数据库是在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评估的研究中,将“政治参与”作为其中一个自变量进行考察,现在为了更好地反映被衡量的核心概念,而将“政治参与”改称为“选举自决”(electoral self\|determination)。该机构对此变量的定义为“公民自由决定他们自己的政治体制和领导层的权力”,享有这项权利意味着公民具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可以通过定期的、自由的、公正的并以成人普选为基础的选举,修改法律和更换公务人员。该机构以此作为分析和评估中国“政治参与”情况的依据。为此,该机构将衡量“公民通过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改变政府的权力”分为三个评分等级:2分意味着“普遍尊重”,即公民根据法律拥有自决权,并能通过定期的、自由的、公正的普选实践这一权利,选举过程是透明且公正的;1分意味着“有限制地尊重”,即公民虽然根据法律规定拥有自决权,但是在实践中对公民完全行使这项权利具有一些限制,例如,选举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以及来自官方的恐吓、骚扰、人身攻击、行贿,或者其他阻止公民投票选举或影响其投票的压制手段,包括政府在选举前和选举过程中操控媒体等;0分意味着“不尊重”,即政府会对试图占有这项权利的公民采取报复行为,从实践上看,政府会严格限制公民所有的或很大一部分行使该权利的能力。从CIRI的图表中可以看到,中国在1980年被评为2分,随后1982年便降至1分,且1分的评判一直持续到现在。

  三、研究方法

  1.重视以西方参与方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注重中国制度环境下的参与方式。

  国外学者多主张政治参与的方式,包括投票、政治结社、政治捐款、个人接触、大众传媒、压力团体、选举活动等,当然,这只是制度内的政治参与。有些人认为游行示威、暗杀、暴力等也是[FS:Page]为了影响政府决策,亦应归属于政治参与的范畴。海外中国政治参与研究者在以西方这些参与指标衡量中国的参与状况时,也注意到了中国特有的参与方式。例如,有学者认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益活跃显示了政治参与的增强,而有人强调政治参与的平民性,认为听证会、法案草案从公布、征求意见、修改到实施的时间间隔和征求意见的数量、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信访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等是衡量中国政治参与发展的因变量指标。史天健在分析北京市民的参与形式时指出,不仅包括一般人理解的选举行为,也包括诸如用送礼方式进行的利益交换等。他发现北京居民的参与行为有28种之多,包括参加各类选举、通过各种途径反映情况、怠工、罢工、贴大字报、游行示威等。90%的北京居民至少以一种方式参与政治活动。如果排除参与人大代表的选举,73 %的居民至少以一种方式参与政治,57 %的居民至少以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参与政治,20 %的居民至少参与了一种抗议行为,如怠工、罢工、游行示威、抵制不公平选举、鼓动他人与领导对抗等。[21]

  2.强调实证研究,问卷调查、访谈等田野调查方法被广泛应用。重视统计研究,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深入社会中某个特殊群体的日常生活之中,利用问卷调查、访谈从微观层面近距离观察人们参与的动机、背景、影响因素等。现在这种方法也被越来越多的国外学者用于对中国政治参与的研究中。美国学者詹姆·斯德勒斯和加拿大学者丹尼尔·D.柯丹对青岛市浮山后社区的调查,托马斯·海贝勒对沈阳市和平区的中和、中兴东和大庆路三社区、重庆市江北区龙湖花园和南岸区的南湖社区以及北京市石景山区的鲁谷社区等140人进行的访谈,以及田原史起对北京市昌平区一些村庄的考察,都对他们的研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统计是对有关数据的搜集、整理、分析与推论的方法与技术,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描述统计,即简单的数量表格。另一类是推论统计,即假设检定,以样本资料推论全部案例的特质。目前,西方学界以统计数量方法分析经验资料、以定量统计的方法来构建经验理论的研究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目的是匡正传统研究的缺点,使政治研究科学化。同样,在中国政治参与研究方面也不例外。美国亚洲基金会在对中国政治参与进程进行分析时,运用了大量的统计数据,诸如将时间起止点定位于1991年至2010年,从各种资料中获得在这20年间各省及全国的每年听证会数量、征求过意见的法律数量占通过法律的比重、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到的意见数量、信访总量、非政府组织的数量、工会参与立法讨论的数量等,将其作为衡量中国政治参与发展状况的依据。通过大量的统计研究,可以发现许多与定性研究不同的结论。

  3.注重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研究,两元或多元回归分析被广泛应用。

  研究假设是确立科学研究的基本设计,是对研究问题的一项暂时性答案,因为它们没有经过经验资料的证明,通过检验之后,经验资料支持假设,则该假设成立。在这个证明的过程中,模型研究、回归分析目前已经在国外得到广泛应用。上述美国亚洲基金会在对中国政治参与进行分析时,基本的假设为如果中国的政治参与在扩大,那么法律或者政策的执行应该越来越顺畅,即更多的参与意味着违反政策的情况和抵制事件更少发生,而且经济发达的地区的参与应该比经济落后的地区活跃。以上面提到的各项指标作为自变量指标,以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劳动争议的数量、阻碍执行公务事件的数量作为因变量指标,以各省为分析样本,考察不同省份的政治参与与政策或法律执行情况的关系,结果显示,中国大陆的31个省级单位中,除部分省份外,均符合这一假设。经济越发达省份的参与越多,越落后的省份参与越少。然而,重庆和江苏却例外,重庆经济落后,然而参与却比较多,江苏经济发达,但参与却比较少。调查结果显示:首先,江苏省一级的参与政策与实践虽然较少,但省内的地级市这一层次的参与比较活跃。其次,在目前行政首脑个人的施政理念仍然具有很大影响的情况下,主要领导有偏保守的现象。被访人员解释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主要领导更希望确保发展成果,不愿意有新的可能引起不稳定的行动。对于重庆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参与的活力为何较高,他们给予了这样的解释:第一,重庆与海南、宁夏以及一些直辖市一样,基本为省管县。这种行政管理体制,缺少了中间地级市的层次这一环节,使得一些政策更加通畅。第二,重庆作为1997年刚刚设立的直辖市,至今才14年,传统的行政惯性和部门利益的约束相对较小。对于国家的一些政策要求,各项顾虑相对较少,能够尽快落实。近些年重庆的一些社会政策在全国走在了前列,诸如公租房建设、户籍改革、治安行动等。参与方面的进展也不例外。第三,重庆作为新设立的直辖市,得到国家有关的支持较多。在这种情况下,重庆由一个规模较大的地级市升级为直辖市后,发展的欲望相对强烈,在自然条件不利的情况下,重庆为了发展,在政策层面有了一些创新,参与方面的一些进步即是如此。第四,重庆的许多参与的政策和实践,多集中在重庆市区域内,下面所管辖的县中,与其他省份相比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22]

  注释:

  [1] 魏昂德:《当代中国研究的转型1977—2002》,UCIAS-Degital Collection-The Politics of Knowledge: Area Studies and the Disciplines,Year 2002,Article 8。

  [2] 毛里和子:《现代中国政治》,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04年版,第7―11页。

  [3] 萨缪尔·P.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汪晓寿、吴志华、项继权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5—6页。

  [4] 戴维·米勒等:《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64页。

  [5][12][21] Tianjian Shi,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Beijing,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7.

  [6][7][14] 托马斯·海贝勒、舒耕德:《从群众到公民——中国的政治参与》,张文红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第6、11、2页。

  [8] 平成18 年度第5回「中国研究会」議事録。

  [9] 沈大伟:《中国共产党:收缩与调适》,吕增奎、王新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236—242页。

  [10] 加茂具树:「胡錦濤政権と人民―『秩序ある政治参加』のゆくえ」,『Ratio』第5巻,講談社,2008年6月,第98—113页。

  [11] 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Dimitar Gueorguiev博士访谈,2012年2月24日。

  [13] 鈴木隆:「中国共産党の『民主主義』——『協商民主』論の政治可能性とその限界」,法政大学の中南海研究会での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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