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公会是中国近代最重要的银行同业组织,从1918年成立到解放初期结束,历时三十余年。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中外学者逐步展开了对上海银行公会的研究,到目前为止,共发表论文十多篇,不同程度涉及或提到该问题的著作近十部。本文结合有关论著及笔者的初步研究,作一述评,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
作为近代上海银行业自发组建的民间自律性金融业组织——上海银行公会,成立于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1918年)。1927年以前,上海银行公会章程等内部制度几经修订,内部机构、人事多有变化,旨在促使会员行“以互相臂助促进同业之发达”,“矫正营业上之弊害”,并在处理与政府及其他团体关系等方面有所尝试。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颁布包括《商会法》、《工商同业公会法》、《银行注册章程》及其实施细则、《银行法》、《储蓄银行法》等一系列金融法规。此时的政府当局旨在实行“训政”,整饬工商团体,通过控制金融业来统一全国财政经济。1931年,根据《工商同业公会法》及实施细则,在国民政府、上海地方当局的压力下,上海银行公会被迫重新组建为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原公会改组为银行学会。与以前相比,1931年至1937年期间,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的内部组织及与国民政府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抗战时期,上海银行公会转入为战时金融服务及设法维护同业利益的活动中。1937年至1941年底,上海银行公会在国民政府的监管下,为反对日伪破坏金融及抗日战争,为稳定战时上海金融市场及扶助大后方的经济建设等做出诸多努力。随着日军进占公共租界及对上海实行金融统制,中储券逐步代替法币在市场上流通,上海银行公会于1943年6月被迫向汪伪政府实业部注册,改组为上海特别市银行业同业公会,成为日伪控制下的为其服务的社会团体之一。抗战胜利后,该组织为国民政府接收;1946年3月,国民政府最终将其重新改组为上海市银行商业同业公会,直到1949年结束。
二
对上海银行公会的研究,在民国时期即已开始。当时的研究者主要对上海银行公会的早期活动、历史沿革、内部制度、下属组织及与其他团体的关系进行初步梳理[1]。但总的来看,因资料及时局的关系,民国时期关于上海银行公会的研究比较零散。1949年后,上海银行公会史研究一度中断。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近现代史及中国金融史研究的逐步深入,上海金融史及银行公会研究越来越受到更多的关注,出版有不少涉及该问题背景性的资料(注:到目前为止,已公布有一些以金融政策法规为主的相关资料。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中华民国史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档案出版社,1989版);重庆市档案馆、重庆市人民银行金融研究室合编:《四联总处史料》(上、中、下)(档案出版社,1993年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1-5辑,金融、财政经济及附录部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2000年);上海档案馆编:《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上海罪行史料汇编》(上、下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以及出版的一些外文材料,如英文、日本资料等。但是,上述资料多为与上海银行公会有关的或背景性的资料,已出版的上海银行公会本身的资料极为零碎、分散。另外,近年来祖国大陆及台北几家档案馆等单位,已开放有上海银行公会及其他相关的大量档案资料。)。学术界对上海银行公会的研究,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问题。
(一)上海银行公会的创立、内部机构、运作及该会重要活动或关注的主要问题
学界首先对上海银行公会的组建、内部自律及下属组织的功能、主要业务及社会活动等进行了初步探究。其中,对1918—1927年间的上海银行公会,白吉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研究:具有现代金融思想的银行家与上海银行公会创立的关系;成立初期的银行公会之内部结构及有关活动,如1920年10月,上海银行公会拒绝邀请,不加入新国际银行团为北京政府贷款,并阻止新国际银行团的行动,以及在华盛顿会议期间所进行的活动;在召开全国银行联合会、成立中华银行团等活动中所起的领导作用;银行公会人物的政治主张,如当时张嘉敖不仅主张新的融资手段,而且向往由新兴中产阶级支持的议会制政府等,白吉尔认为,这是爱国行动。同时指出,上海银行公会在谋求本团体成员利益的同时,也力求实现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这一目标。白吉尔认为,早期银行公会的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努力保持上海金融市场的稳定,为货币和金融制度的现代化斗争,由于这一时期国家政权的不稳定,上海银行公会又承担了在现代化国家中通常属于制定政府政策的某种职责[2](pp.363-367)。白吉尔的研究方法与观点,值得在研究上海银行公会史的过程中进一步深思。
朱华、冯绍霆从对上海银行公会组建者及其知识结构、上海银行公会成立伊始所定之宗旨、该会下属组织《银行周报》早期版面的内容及主要议题及上海银行公会的业务开展或主要活动,即公共准备金制度、组织银团承购公债(车债银团购车公债)、为赎回胶济铁路运动发行通泰盐垦五公司债票、捐款救灾、筹设上海造币厂及制定营业章程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后认为,这些所展现出的银行资本家的现代化意识、进取精神,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促进了国内银行业的某些进步,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朱、冯认为,中外银行公会双方在货币兑换价格划一问题上的合作、中外银钱业联合会成立长达数年的洽商联络,是上海银行公会及中国银行资本家纯经济视野之结果;而为借外债成立内国银团、参加关税存放权收回运动等活动及言论,则可视为中国银行资本家对外商银行资本家的挑战。上述研究表明,中外银行公会有联络,亦有冲突。朱、冯还对上海银行公会支持公益事业及富有社会责任感的言行予以肯定。在考察公会的政治态度、主要人物的活动及其主张后认为,仅看政治表现,不是正确估量中国资产阶级历史地位、作用的科学方法,应该对他们在中国金融现代化过程中作出的贡献给予公允评价[3]。
陶水木则认为,上海银行公会的创立主要是由浙江籍的银行家发起的,他们长期掌握着该组织的领导权,并在上海银行公会下属组织创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4](pp.242-245)。
上海银行公会的早期活动一度成为研究者关注的热点。韩国学者金承郁通过对上海银行公会发起银行及创立人的考察,认为创办者是接触过西欧知识和技术的“新”人物;在对上海银行公会创办的《银行周报》之内容、1919年至1923年间呼吁废两改元、筹设票据交换所与上海造币厂等言行及公会的性质等进行研究后指出,该会倡导金融制度革新,是一个主张“改革”的组织,并在金融改革及中国金融业发展方面做出了努力[5]。
如果说从20世纪80年代起,学术界仅大体关注1918至1927年间上海银行公会的话,那么,迈入21世纪,学术界则更多注意对1927年至1945年间上海银行公会的研究。其中,对1927年至1937年间的上海银行公会,既有微观研究,也有宏观研究。在对1929年至1931年上海银行公会改组风波的过程考察后,吴景平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实施训政,在上海地区整饬总商会等商人团体,是该风波发生的起因。上海银行公会为应对及免受来自南京中央与上海地方等层面的压力,为维护自身尊严、保持相对独立的社会地位,不愿成为市商会成员,便联络钱业公会及平津汉银行公会等,与国民政府财政部、立法院、上海市商会进行诸多商谈或交涉,但仍难以抵御来自各方之压力,被迫筹组同业公会,并将原银行公会改组为银行学会。吴还认为,这次上海公会改组风波,本质上是南京国民政府对工商界实施控制与工商界反控制的体现[6]。
王晶则从上海银行公会组织结构的变化、公会的对外联络活动、成立银行公会联合准备会与票据交换所、银行公会的社会角色等方面加以探讨[7],即从宏观上对1927年至1937年的上海银行公会进行考察。
迄今为止,有关1937年以前的上海银行公会的研究,已发表了一些有分量的成果,但关于1937年至1945年上海银行公会的研究则较为薄弱。吴景平通过对上海银行公会遵行安定金融办法,提出并执行获财政部核准的安定金融补充办法四条、制订实施《同业汇划暂行办法》、执行第二次限制提存办法即所谓“马电”及上海银行公会与国民政府等在某些方面的关系考察后,认为,上海银行公会在拟定与执行国民政府上述部分战时金融政策、法规及稳定上海金融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8](pp.212-224),这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视角。
台北近代史研究所林美莉,主要对抗战时期上海银行公会的部分活动进行了初步考察,认为该会在1937年至1941年间为支持采购米粮设法提供贷款,是尽其民间团体的责任;在日军进占公共租界至1943年5月间的部分货币金融活动及与汪伪政权进行税收交涉,均表明该民间团体在抗战时期尽力履行同业组织维护同业利益的职责。林文有益于推进对上海沦陷区经济的研究[9]。
(二)上海银行公会的职能及作用
洪葭管认为,作为中国及上海金融史的开拓者——1918年上海银行公会的成立,标志着江浙财团势力的形成和发展;而上海银行公会及其领导人创办颇有影响的《银行周报》、设立公共准备金、办同业仓库、开展外汇业务等活动,不仅有助于强化银行间的联系,推动银行业务的发展,而且对上海金融市场的发育也具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10](pp.220-225)。
陈正卿在考察上海银行公会三十余年的活动及上海银行业的行业地位、作用、影响后认为,上海银行公会注重遵照本会章程、业规来维护同业利益,强调与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沟通与联系,公会注重团结、招揽众多优秀的银行人才,并致力于银行新业务、新技术的运用与开发,对上海银行业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所取得的成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上海银行公会的职能及作用之研究较为薄弱,但仅从宏观上研究该问题,则难以展开。由上可见,应根据各时段情况,从上海银行公会的活动或主要问题方面,来探讨其对上海金融市场与金融制度现代化及社会政治经济所具有的历史作用。
(三)上海银行公会与政府的关系
上海银行公会对时局及与自身有关问题之反应,也是近年来上海银行公会研究的新切入点。吴景平、王晶在对“九一八”事变至“一·二八”事变期间上海银行公会之活动进行研究后认为,“九一八”事变爆发,上海银行公会对国内宁粤政争持和解态度,公开主张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南京国民政府为正统,并对上海工商界的罢市举措持消极态度;在上海和平会议期间,银行公会对宁粤息争御侮进展缓慢颇为关注,对南京当局的统治表示不满。在蒋介石下野后出现的停付公债库券本息风潮期间,上海银行公会发起声势颇大的抵制运动,迫使孙科当局收回成议。同时,还认为,在“一·二八”事变前后,国内形成蒋汪合作局面,上海银行公会在内债展本付息问题上与南京国民政府合作,在支持淞沪抗战、维持上海金融市场乃至国内金融业稳定,以及发起成立银行业联合准备委员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1]。此外,就上海银行公会对国内重大政治问题及在与其所代表的银行业根本利益有关问题上的态度、就银行业同业组织做出怎样的决策来处理与政府当局的关系方面进行研究,颇具价值。事实上,当银行同业团体利益与国家、民族利益一致时,同业团体才会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反之,其往往持消极态度。
吴景平还通过对20世纪30年代初,国民政府颁行《银行法》、《银行收益税法》、《兑换券发行税法》、《储蓄银行法》后,上海银行公会及金融业与南京国民政府之间进行的一系列交涉活动加以考察,指出,这不仅从一个特殊角度表明国民政府金融统制政策的形成,揭示了上海银行公会及金融业与国民政府之间的互动关系,客观上也证明这一时期金融市场的运作、金融业务的开展乃至金融体系的构架,都不能离开法制手段。作者还进一步阐明,虽然国民政府已认识到实行金融监管立法的必要性,但由于国民政府在金融立法过程中,往往缺乏与上海银行公会等沟通的诚意,没有充分发挥上海金融业人士的咨询作用,结果致使上海银行公会及金融业,在金融制度现代化问题上持消极立场,双方分歧较大,一度很难沟通[12]。从金融法规的角度来研究同业团体与政府的关系,也是新的视角之一。
此外,学界也注意到,在20世纪20至30年代,上海银行公会在金融改革的过程中,与其他金融业团体时有论争,历经曲折。
(四)上海银行公会与其他团体之间的关系
对上海银行公会与其他团体及政府的多重关系,学界亦有突破性的研究。吴景平对上海银行公会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主张乃至与其他团体及政府的关系,亦予以关注。比如,他在对上海银行公会关于“废两改元”的主张以及钱业在此问题上的争辩,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察后认为,1933年“废两改元”之前银两制与银元制的并存,是钱庄业得以维系其传统优势与特权的重要原因;而从20世纪20年代初起,上海银行公会便就“废两改元”问题与钱业公会协商,但后者始终持消极态度。1932年,上海银行公会与钱业公会之间围绕是否实施“废两改元”问题发生了激烈争辩,由于上海银行公会与钱业公会所分别代表的行业之间实力对比的变化,以及国民政府既定方针的导向,上海银行公会及其银行业最后取得优势,得以参与拟订“废两改元”方案。而这场争辩在客观上亦为国民政府实施对银行业的统制作了相应的准备[13]。显然,这是以双方在“废两改元”问题上的争辩为突破口,实际是对上海银行公会、钱业公会及国民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加以研究,应视为典型的研究范例。这也充分表明,上海银行公会的“废两改元”主张反映了当时中国金融货币改革的趋向。
上海银行公会与外国银行及银行公会之间的关系,亦是金融史学界关注的重要方面。近年有学者以专文对中外银行公会等的合作或联络进行个案研究,其以1921至1929年间,上海中外银钱业联合会的筹建为例,揭示近代上海中外银钱业三方同业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14]。
上述已出版或未刊的有关上海银行公会的论著,就方法论而言,基本上还是运用历史学的方法,注重实证性的研究;就切入点而言,有些论著侧重于上海银行公会内部主要活动的探究。但仅研究上海银行公会内部的活动,难以了解该同业组织活动的全貌及其对外联络活动,难以了解该组织运作的历程。因而从2000年起发表的一些颇有分量的论著,仍以银行公会为主体,以上海银行公会的决策或主张为出发点,较为重视上海银行公会与政府当局及与其他社会团体互动关系的研究,关注同业组织与政府当局及其他金融业同业组织的合作与冲突,以较为客观地反映出某一时期或在某一方面上海银行业同业组织活动的全貌。
以上均为上海银行公会课题的微观研究提供了切入点或方法论,有助于该领域研究的深入。以上海银行公会为主体,从公会与国民政府及其他同业组织多方面交涉、商讨活动及其作用的角度,从上海银行公会在某些问题上的分歧来探讨其相互之间的互动关系,从银行公会与政治的关系及该组织的政治取向等方面,来研究包括银行公会在内的金融业同业组织,不仅对包括上海银行业同业组织在内的金融业组织研究有较大突破,还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研究方法指导,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探讨上海银行公会研究的薄弱领域。
上述关于上海银行公会诸问题之探讨,反映了目前该课题研究的新进展。但上海银行公会的研究属较新的领域,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并作出具体梳理与客观评价。总之,对上海银行公会课题的探究,尤其对1927至1949年间的上海银行公会缺乏较为全面系统的、更富有实证性的研究著作。该时段许多前沿问题,如,各时期上海银行公会与外商银行公会的关系(1918—1941年底),银行公会内部组织(如票据交换所、银行学会、银行周报社),抗战后的上海银行公会及该组织的结局,各时期银行公会领导人的思想、系统的政治主张、融资主张、市场意识等等,均值得进行研究。
此外,对上海银行公会各时期的个案研究,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既可有力推进目前上海银行公会薄弱领域的研究,也可通过了解各时期银行业同业组织运作的各种环境或条件,来研究银行业同业组织的运作过程及所具有的作用,补充前人研究的不足。各时段上海银行公会课题的探讨,不仅有助于推进上海银行公会史的研究,还能够促进近代上海金融史、近代中国金融史、经济史及抗日战争史、中华民国史的研究。
【参考文献】
[1]这方面的资料及著作主要有:徐沧水编:《上海银行公会事业史》(1925年版);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2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8年;张辑颜:《中国金融论》,民国丛书,第三编,上海书店,1991年;徐寄主编:《增改最近上海金融史》(1929年版);上海银行公会编:《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会务报告汇编》(第一集)(1938年);《银行周报》等。
[2][法]白吉尔:《上海银行公会(1915—1927)——现代化与地方团体的组织制度》。《上海研究论丛》,第3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
[3]朱华、冯绍霆:《崛起中的银行家阶层——上海银行公会早期活动》。《档案与史学》,1999年第6期。
[4]陶水木:《浙江商帮与上海经济近代化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
[5][韩]金承郁:《北京政府时期的上海银行公会》(2002年上海金融的现代化与国际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
[6]吴景平:《折冲于官商之间:1929—1931年上海银行公会改组风波述评》(2002年上海金融的现代化与国际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
[7]王晶:《1927—1937年上海银行公会述略》(2002年上海金融的现代化与国际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
[8]吴景平主编:《抗战时期的上海经济》,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9]林美莉:《抗战时期上海银行公会的活动》(2002年上海金融的现代化与国际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
[10]洪葭管主编:《中国金融史》,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3年。
[11]吴景平、王晶:《“九一八”事变至“一·二八”事变期间的上海银行公会》。《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3期。
[12]吴景平:《从银行立法看30年代国民政府与沪银行业关系》。《史学月刊》,2001年第2期。
[13]吴景平:《评上海银钱业之间关于废两改元的争辩》。《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5期。
[14]何品:《试论近代上海中外银钱业三方的互动关系:以上海中外银钱业联合会的筹建为中心(1921—1929)》(2002年上海金融的现代化与国际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
(资料来源:《历史教学》2003年第9期)
转自:http://www.historychina.net/cns/WSZL/XLXH/SSWH/hyhx/04/13/2007/19781.html
上一篇:国外中国革命史研究的历史考察
下一篇:韩国的中国现代史研究现状与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