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上,毛姆的个性是出了名的,他也喜欢有个性的人。他在《月亮与六便士》开篇写道:“在我看来,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艺术家赋有独特的性格,尽管他有一千个缺点,我也可以原谅。”正因如此,1920年,他千里迢迢来到中国,去拜见他心目中“现代中国儒家学说最为权威的学者”辜鸿铭,并把他写进了游记《在中国屏风上》。
辜鸿铭果然个性十足。他不断尖酸刻薄地跟毛姆抬杠,嘲弄西方哲学,临别还把自己写给妓女的诗转赠给客人——毛姆后来才明白。一切都让人啼笑皆非。但是很有趣,在毛姆看来,辜鸿铭所有的狷狂、孤傲、迂腐、落拓、悲哀甚至恶作剧都证明了他的一个观点:哲学关乎个性,而不是逻辑。毛姆毕竟是毛姆,只寥寥几笔,便刻画出了一个真实生动的形象——传统中国最后一个狂儒、哲学家、才子。事实上,中国人都认可并喜欢毛姆笔下的辜鸿铭,而说到辜鸿铭,则又必提及毛姆——这也是我阅读此书的理由之一。有意思的是,毛姆始终没有提及辜鸿铭的名字,而是用“那个哲学家”来指代,就连他们会晤的所在地重庆,他也只含糊提到——坐舢板需要五天才能抵达长江上游。
这正是本书的一大特点:除非万不得已,毛姆绝不在文中提及具体的地名、人名,也从不交待行程,更不会提到向导和伴侣,你只能根据他所写的细节和风土人情来猜测他的足迹。有时候他在北京,因为他写到了天坛,还有内阁部长与大使馆的晚宴;有时他在南方一个小城客店住下了,读着一本好书,听着隔壁一个苦力的揪心咳嗽;有时候他在长江的舢板船上听江中号子;有时候他刚刚在上海赴一个豪华的英式宴席,很快他又到了深山中的一座教堂;长城他也去了——非去不可,可是他对长城无话可说,草草写了200字了事,远远比不上一个无名的小镇、一片原野、一条乡间小路更让他兴致勃勃。毛姆是故意这么干的。因为他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观光客,而是独来独往,无拘无束,他惟一的乐趣是结交有趣的人和邂逅意外的风景,然后用铅笔在路边买的黄色包装纸上把感受草草写下来——坐在轿子里,或在船上。这种“保鲜”的处理方式,让毛姆的旅途有点飘忽,有点流动,读起来很新鲜,还带着些微的伤感——比如他笔下的那位“哲学家”,他的细长的辫子,他诡谲的笑容,他亲吻女儿的姿态,都让人伤感。
这种记录方式并不是猎奇的或浮光掠影的,相反充满了创造性和独特性,有一种深刻文化震动。因为在毛姆的“中国屏风”上,主角是人:中国人和外国人。毛姆以西方人的新奇和小说家的敏感,揣摩旅途中所遭逢的每一个人——他的特点和习性,他的独一无二的经历,以及他所代表的文化和利益。对中国人,他是好奇的,蒙古首领,苦力,官员,歌女,学者,牵猪的老人,祭神的老妇,他观察他们,不动声色,多用白描和记叙,丝毫没有西方人的文化优越感和自豪感;转过身,他却对形形色色的外国人投以怀疑和冷嘲的一瞥——冒险家,大使,传教士,修女,大班,船长,海关专员,银行家,汉学家……他喜欢或者讨厌他们,但并不妨碍他讲故事。毛姆的语气中有一种超然于小说和读者之外的英国式的冷淡风度,有时不免笔触尖酸,但也并不剑拔弩张,而是轻松而又尖锐地表达自己所见所闻。这是他的一贯风格:轻松和幽默只是表面,底下还隐藏着更多黑暗。
黑暗是“中国屏风”的底色,毛姆只能隐隐触及。毛姆毕竟是小说家,他和罗素不同——1920年,罗素也来到中国,在北京大学讲学,他回到英国,出版了一本研究中国社会政治问题的专著《中国问题》。毛姆有意无意地在自己和中国的社会现实之间架了一副“屏风”,所以不免雾里看花,比如他在客栈看到一位官员跟一伙衣衫破旧的苦力抽着旱水烟,平起平坐地愉快交谈着,他写道,“这似乎就是真正的民主”,在他看来,在中国,“职位和财富造成的人与人之间地位的尊卑完全是偶然的,并不妨碍人的交往”。这也许是一种错觉,一种西方对东方的误读——但我宁愿视为一种浪漫。毛姆游荡在20世纪初中国大地上,所到之处满目凋敝,光怪陆离,毫无浪漫可言。可是偶尔他也会丢开观察者和批判者身份,展示出纯粹的审美情怀:晨雾中的竹林“有一种出自名门的优雅,看去宛如大明王朝的一群倦怠的贵妇在大道边休憩”;鸦片烟馆“令人愉快,像家里一样,舒适而温馨”,如同“柏林的小酒馆”。最动人的浪漫发生在长江上的舢板船上:夜幕降临,船泊在码头,寒风刺骨,船头一盏防风灯在轻微晃动,该睡的人都睡了,有人在打鼾,一种久违的狂喜突如其来——这就是毛姆的中国“罗曼司”,它就像一块明亮而美丽的光斑,照亮了1920年黯淡的中国屏风。
《在中国屏风上》,(英)毛姆著,唐建清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15.00元
文章来源: 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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